最后一晚消灭掉,于晓明结账走人,其他人则是一脸崇拜的看着他。于晓明心底甚至有一些得意洋洋,随之随后一些闲言碎语,让他有些蛋疼。
“我的妈呀,九大碗面?真是长见识了?”
“这家伙,谁家养得起,而且吃这么多,说不定有病!”
“饭桶!”
...
尽管已经走远,这些闲言碎语依旧传到了他耳边。一时间,他整个人臊得慌,埋头快速离开。
他也感觉自己有问题了,怎么会这么能吃?只是凭自己那三流的医术,他断定自己现在身体强壮的不得了。
而且,更为苦逼的是,如果餐餐都这么能吃,他当真养活不起自己了。之前他瘦胳膊瘦腿儿的,节省点,一个月的伙食费也花不掉三百块钱。
想想刚才那顿早餐?将近一百?这只是早餐?如果是午餐或者晚餐呢?一顿不得几百块?
难道以后只能啃白面馒头?
回到出租屋,于晓明躺在床上,回想着此前的种种。眼睛确实变得厉害了,只是自己能用他做什么?
偷窥?
倒是可以当成平时解闷儿的一个闲趣儿。
赌博?
似乎可以,凭自己这一手,根本不用计算,直接知道别人的牌。可是,这事儿上不了台面,偶尔捞点还可以,当成职业,花姐肯定会宰了我的。
赌石?
似乎也可以,但喝赌博一样,偶尔捞一笔还行,一辈子做这个,貌似不太好,而且也不符合自己姓格。
于晓明想了很多,想来想去,最后发现,最好还是干自己的老本行,做医生。而且有了这强力作弊器,任何外科手术还不是手到擒来。
只是?哪家医院会要自己?而且自己毕业的医学院也不过是个三流甚至不入流的学校,最最主要的是,自己大学期间根本没怎么学习,都是使尽各种手段应付考试的。
从头学习?
顿时,于晓明有股眼泪汪汪的感觉。做医生好啊,不说救死扶伤,就那手握生死大权,高高在上的地位就令他艳羡不已。而且有这一手技术在,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吃得开。
只是?自己的西医水平,或许还不如自己的中医精湛。大学之前,自己这赤脚郎中,也曾小有名气。十里八村的,哪个不知道咱小神医于晓明。
但,自家人知自家事。什么小神医于晓明,不过是自己花了点小钱,让村里几个混子到处传扬出去的。平常的一些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,就算不是医生也看得出来。再配上一些治疗这些病的中草药,往往药到病除。所以几年来,小神医的招牌还是很响亮的。
对,考研!
想到这里,于晓明忽然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?
既然要当一名万人敬仰,救死扶伤的医生。必须先得有一块响亮的招牌。
自己现在这野鸡大学,别说医生,就是当兽医也不见的有人要。而且以自己英俊潇洒,风流倜傥,医术超扁鹊赛华佗的实力,外加一双无敌“24K钛合金狗眼”,不给自己折腾出一块响亮的招牌,那太对不起自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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